228前未處理 合作大樓強制拆除

 
 合作大樓面臨被市府強制拆除命運。(記者吳孟 攝)

 記者吳孟珉報導
 「九層樓仔」合作大樓搖搖欲墜,又成為登革熱溫床,市政府發文要求所有權人二月二十八日前必須自行處理,否則將強制拆除。該大樓都市更新會成立一年,迄無法湊齊都更所需人數,八日回文市府希望協助尋人協調,並准予緩拆。
 興建於民國五十一年的合作大樓,位在臺南市最菁華的中正商圈,民國七十一年發生縱火命案後逐漸荒廢。
 合作大樓前年底遭市府斷水斷電,去年圍籬禁止進入,但大樓仍不斷有落石砸下,且因地下室嚴重漏水,孳生登革熱病媒蚊。
 市府工務局局長吳宗榮表示,該大樓部分所有權人已不在國內,無法尋覓,加上建築有傾倒及公共衛生之虞,已編列三百萬元預算,預計在二二八期限之後先拆除。另市府會受理相關建築保存登記,確保所有權人建築拆除後的權利。
 合作大樓部分所有權人在去年成立都市更新委員會,希望以都市更新條例中的「協議合建」方式處理產權。承辦業者綠森活公司表示,全體土地及建物所有權同意都更比例達八十%以上,更新會即可送出都市更新事業計畫,核准後就可自行拆除,且拆除後的廢鐵可出售扣除拆除費還有錢可取回。反之,由市政府執行公權力拆除,會將此費用加計在都市更新成本費用上,等於是所有權人出錢請別人拆房子。
 不過,都更案一○一名所有權人中,同意比例離門檻仍遠,主要是七十四名有建物無土地的所有權人仍有疑慮。綠森活表示,目前地下室的所有權人避不見面、也不接電話,更新會派理、監事去拜訪也吃閉門羹。另六至七樓持有人亦尚未簽署同意書,更新會所有權人希望他們快點出面協調簽署同意書,俾利出售或合建。
 
2013/01/08 19: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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