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會議名稱:台南市中西區田段47-88地號等6筆(原合作大樓及毗鄰)土地第一屆第17次都市更新會理監事聯席會議
二、時口口間:102年06月26日(星期三)下午2:30~4:00
三、地口口點:台南市中西區中正路352-1號
四、出席人員:詳如簽到單
五、主口口席:郭理事長宗雄口口口口口口
六、進度報告:略
七、討論議題:
l 議決合作大樓主體外之鄰地,是否排除在本更新單元案。
說明:(一)、有所有權人提出本案土地每坪出售75萬元以上時,鄰地應將差額補給合作大樓所有權人。因合作大樓的地點優勢、方正,鄰地才可高價一起售出。
(二)、邀請鄰地所有權人一同討論。
(三)、若鄰地所有權人不同意時,排除在本更新單元,請討論。
決議:緩議,先與鄰地地主見面,會談後再議。
七、臨時動議:
l 申請土地測量本更新單元,確認與鄰地關係。
說明: (一)、鄰地全美戲院吳先生,是否占用本更新會土地。
(二)、鄰地吳先生要求本更新會賠償損鄰費用。
決議: :無異議通過申請土地測量,授權郭理事長全權處理。
l 議決出席理監事會聯席會議之理事、監事每次發給〝交通費〞案。
說明:本更新會之理、監事為無給職職務,考量在本會成立時步履蹣跚,苦無經費來源,無法補助理、監事交通費;然而,本大樓拆除後,將有少許可運用經費,為鼓勵來開會的理、監事發給新台幣伍佰元,依循法院強制執行時並請警察出席點交場合所核發之金額。
決議:無異議通過,發給新台幣伍佰元,追溯至第一次出席理監事聯席會議。
l 議決合作大樓拆除事件,市府要求現場二位交管人員負責交通管理。
說明:大樓拆除工程廠商,因市府要求需二位交管人員,指揮拆除現場交通安全,其餘增加支費用由廠商吸收。
決議:無異議通過,授權理事長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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