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作大樓都更 市府發包代拆
中華日報 – 2013年3月6日 下午11:06
記者吳孟 ?(王民 )/台南報導
合作大樓因所有權人無法在市府要求的二二八最後期限前自行拆除,市府近日發包代拆,並將辦理建築保存登記,確保所有權人建築拆除後的權利。
「變更台南市中西區主要計畫(中國城暨運河星鑽地區)案」暨「擬定台南市中西區細部計畫(中國城暨運河星鑽地區)案」,市府將由八日起公開展覽三十天。
中國城都市更新計劃將以徵收價購方式拆除建築,並以運河星鑽招商效益挹注徵收經費,重塑運河水岸景觀。合作大樓因建築本體有公共危險之虞而先行拆除、再將所有權人權益提存登記的案例。
市府以有公共危險及公共安全之虞,在去年底行文合作大樓所有權人,要求二月二十八日之前自行拆除建築。不過期限已過,大樓依舊屹立。
工務局已編列三百萬元拆除費,局長吳宗榮說,近日會辦理發包拆除。拆除費用未來加計在都市更新成本費用上,將由所有權人分攤。
另市府行文所有權人辦理建築物樓地板面積證明、合法建物及既存違建登記,但市府至今尚未收到申請登記案。
都發局都市更新科科長謝文娟表示,市府會依地籍資料,主動為所有權人辦理保存登記,確保其未來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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